遂宁分公司募集资金期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聘请了一些人缘好又有一定宣传号召能力的客户为“理财顾问”,并发予所谓的理财顾问聘书,按照理财顾问发展业务的多少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以所发展业务的1%、2%、3%为回报率。
该分公司共聘请理财顾问100多人,采用顾问与业务员口口相传的办法以及客户对“顾问”的信任程度广泛向社会宣传,鼓动社会不特定人员积极缴纳资金。
集资
总额高达6000余万
2011年,刘文虚假宣传、私自制作“中国著名品牌”、“诚信经营质量信得过优秀示范单位”、“中国珠宝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三块铜牌的行为,被当地工商局给予过行政处罚。但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诱骗被害人,掩盖公司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性收入的情况,虽每月给客户发放了劳务费和中止合同的退费,但实际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边集资边返还部分资金和利息”的手段。
通过审讯,刘文交代其云南玉灵宝之堂珠宝有限公司、泸州、南充、遂宁三分公司在康定、腾冲并没有矿山和加工厂,并与宣传的香港众多珠宝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公司所推销的玉器,实际是在成都、昆明批发市场进购,价格在几百元、几千元不等,但其与客户签订的“翡翠戴养合同”中,虚假承诺为“纯天然翡翠(A货)”,并在所开分公司的专柜展出且最低标价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