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4月22日下午,在成都商报记者见证下,邹女士拨打了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进入人工语音后,她根据提示输入了自己的卡号,随后再次被明确告知这张卡确实是信用卡,透支额度是1分钱,而且不能升额度。
邹女士打出了2014年和2015年的账户明细,记者看到,这两年的3月8日都有一个“个人普通卡年费50元”的扣款记录。“一个额度只有1分钱的信用卡,还要收取50元年费,真的无法理解。”邹女士说,2011年3月,她到工商银行绵阳分行新华支行换卡,要求更改为一张不是信用卡的房贷卡,经办人经请示询问后,告知她此卡既无法改,也无法升额度,而且,50元年费还必须交。
几经周折后,银行同意重新给邹女士办理一张信用卡,把房贷卡与信用卡分开。原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但2014年3月上旬,邹女士再次收到了银行发来的扣缴50元年费的短信。当年年底,邹女士再次找到发卡银行,工行绵阳分行新华支行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换卡,并个人掏钱退回其所交年费。
但这一解决方案被邹女士拒绝。“我的卡是统一办理的,类似情况也不止我一个,如果银行有诚意纠正,同类所有卡都要进行更改,退还年费。或者可以登公告,让办过此卡的市民自己来银行办理,同时向客户致歉。”邹女士说,几经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4月22日,工行绵阳分行新华支行相关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双方确实在去年年底进行过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