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女士曾找到发卡银行,工行绵阳分行新华支行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换卡,并个人掏钱退回其所交年费。但此解决方案被邹女士拒绝。
她表示,类似情况不止她一个,“如果银行有诚意纠正,同类所有卡都要进行更改,退还年费。或者可以登公告,让办理过此卡的市民自己来银行办理。同时向客户致歉。”
几经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绵阳市民邹女士按揭买房时办了一张还房贷的工行卡,后来发现这张房贷卡竟是一张信用卡,更让她吃惊的是,这张卡的透支额度只有1分钱,而且不能升额度。更让她不满的是,她每年还需要为这张卡支付50元的年费。她有些茫然,“透支额度只有1分钱,年费却要50元,用这张卡还要倒贴钱?”
昨日,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邹女士还贷款的卡确实为透支额度1分钱的信用卡,每年年费50元,但存钱刷卡消费5次以上,年费自动免除。
对这个答复,邹女士并不满意:“先存钱才能消费,这还是信用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