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审批模式
市区农商行的总行应实施多样化的信贷审批模式,确保信贷集中后的决策效率,畅通信贷组织架构的“最后一公里”。
总行实行事业部制以及上收信贷决策权,必定会带来信贷业务量的大幅扩大,单一的审批模式将会面临考验。从部分单位的实际运行来看,容易出现决策阻梗,降低总行经营效率,削弱总行风险控制能力,上收决策权的风控预期落空,设计的组织架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所以,区农商行要在信贷权力集中时,结合信贷部门设置的特点,同步推进权力运行机制的建设,方向就是构建多层、专业、高效的审批通道。如在信贷管理部设立独立审批人(可根据业务量配备多名独立审批人),对一定额度贷款实行审批;向分管行长进行转授权,进行信贷审批;大额贷款集中审批等等,以实现风控、责任、效率相统一的目标。
总行对各管辖行的授权要松紧适度,保证信贷组织架构在管辖行层面,能够有利于经营效率与风险控制的平衡。一方面在设计的组织架构下,管辖行要能够驾驭总行赋予的信贷决策权,保证经营活力。另一方面,要能够有效评估、控制信贷经营风险。这两点应是设计管辖行信贷组织架构的一个重要前提,或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作者单位: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