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实习期内开车,必须悬挂实习标志;开车时手机上网,或最高被罚一百元;马路上飙车超速、反复并线、频繁穿插,或将被罚二千元罚款……实施了6年多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将迎来修改,今日,该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首次递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对多个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作出了新规定。其中新增了很多针对车辆与驾驶人的管控规则。
在实习驾驶方面,草案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粘贴或者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违反该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草案进一步细化了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增设了追逐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责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二千元罚款。
此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由现在的“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拟调整为“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