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民营资本股改
就在下发《监管指引》的同一天,银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民间资本对农村信用社实施并购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预示着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向民资敞开大门。
《通知》将民营企业入股监管评级五级以下的农信社的,持股比例从10%调整放宽至20%,情况特殊的,可阶段性超过20%。
同样在2014年12月,安徽省完成了最后一家法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工作,83家机构股本总额达320.34亿元,民间资本股金占比达到86.78%。而截至2013年末,共有590家农信社通过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改制重组为农商行或农合行。在完成改制的机构中,民间资本持股占比85%。
为了使农商行在经营上向“三农”倾斜,在股东选择方面,《监管指引》提出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时,“吸收优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入股”。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农商行应致力于促进三农发展,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重点围绕破解“三农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瓶颈,积极探索“三权”抵(质)押等有利于盘活三农资产的抵质押方式、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完善增信和风险缓释机制等。在监管评价方面,则提出对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实施不良贷款适度容忍和尽职免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