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印发新修订的《“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985工程”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有关学校的建设项目和分年度预算进行动态调整。而此前几天,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刚刚联合向全国28所在学科建设上成绩显著和效益突出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颁发了3.8亿元奖金。
1998年提出的“985工程”已走过15个年头,为何在此时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这会对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产生何种影响?针对以上问题,记者专访了教育部学位办与研究生司相关负责人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教授李奇。
记者:教育部为什么在此时提出对“985工程”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学位办:原有的《“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于2004年7月,对“985工程”二期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职责、建设资金、检查验收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但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和新一轮“985工程”的实施,对“985工程”建设与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办法》在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任务、组织实施、管理职责等方面都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李奇:《办法》的出台至少传递了两点信息:其一,教育部正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即“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其二,教育部也可通过监督检查国内一流大学的质量、效率和效益,落实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
记者:绩效考评制度的具体内容、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果都是量化标准,会不会导致各高校之间盲目上马项目、发表论文、比拼项目数量的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