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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不满:
我被前妻弄成老赖,飞机高铁都不能坐
第一笔2012年5月到2012年12月的经济帮助金很快通过法院交给了杨大容,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又支付了两笔,在支付了三笔共计5.4万元经济帮助金后,郭大勇“再也受不了了”,决定不再向杨大容支付这笔钱。
2014年5月,双方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局曾经有过协商。在这次协商中,女方提出让男方一次性付120万“把这件事一次性解决了”,但郭大勇不同意,于是杨大容又提出让郭大勇支付过去一年的生活费36000元后,再将物流公司转给她,然后“一笔勾销”。双方同意后在执行记录上签字,但离开法院后双方均表示反悔。郭大勇称,杨大容先反悔,因为她后来觉得“公司只是个壳子”,而杨大容则称,是郭大勇先反悔,因为他后来没有支付36000元。
2014年,郭大勇被法院两次拘留,各为15日。“现在我被前妻弄成老赖,飞机、高铁坐不了,电话号码都换了好多个,贷款也受到了影响。”郭大勇说。
郭大勇称,申请经济补助的前提必须是生活困难,但她在离婚时分到了财产,生活并不困难,又已经再婚。就是因为这份调解协议,让他、前妻、前妻后来的丈夫、他现在的妻子四个人处在一个畸形的关系里。“我觉得法院这是在强制一个男人每月支付别人的妻子3000元。现在的老婆为这事骂我好几次,我们也吵了好几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