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教育部近日首批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倾向明显。有关专家表示,“逐步”二字意味着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注定是一场“障碍赛”而不是“百米冲刺”,需要稳妥有序推进。
“去行政化”改革多年 副部级高校未减一所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28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核准高等学校章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东南大学副校长林萍华表示,章程制定有利于解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交织、行政权力泛化等问题。
事实上,中央和政府对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早有要求。1985年我国就提出“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都明确学校等事业单位“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然而专家表示,多年来,我国试点“去行政化”的单位众多,而真正意义上实现“去行政化”的学校、医院目前还没有。
早在2004年年底就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山东潍坊市,改革成果显著但困惑仍存。“开会、排座次等涉及级别时让多数校长有‘失落感’,以往的行政福利没有了,补偿激励机制力度不大,向外流动难,心态难免失衡。”山东潍坊市多所中学的校长告诉记者。
2011年山东大学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被视为“去行政化”之举。而山东大学教授马广海告诉记者,这两年并没看出多少进步,单位组织体检,规定普通讲师、科员隔年一查,博导和正处级每年都查,“足见行政级别观念已深入骨髓。”
在医疗领域的试点中,“行政化”的烙印一样清晰可见。2011年北京市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市属医院院长、副院长,但选拔中要求“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应担任正处级职务,或者担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
“过去这么多年,去行政化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行政级别也没有取消。”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试点效果不明显源于改革没触及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