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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冷鲜肉送货车无制冷设 全程冷链涉嫌虚假宣传

2012-08-23 20:15:50 | 来源:济南时报 | 作者:济南时报

王女士告诉记者,公司还会定时发一些冻肉的促销通知,鼓励加盟商购买。在王女士的手机上记者看到了一条促销短信:冻猪带肉前腿骨(10kg)13.2;冻猪肝(10kg)8.4;冻猪无颈前排(10kg)20.2,以上冻品价格7月6日开始执行。“我们的货款都提前打到公司了,送过来的肉也只能留下。”王女士说,没办法,他们只能把这些肉处理一下继续卖,“肉的利润很低,一般就10%至11%,如果你卖100块钱的肉,瞎10块钱的肉,就赔了。没办法,这些肉都得卖。”

【双汇回应】全程冷链不包括配送零售店过程

对于加盟商质疑配送冷鲜肉的货车没有冷库一事,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表示,从工厂到代理商是冷链运输,加盟商的货物是由代理商配送,这个跟双汇没关系。“全程冷链是到代理商这儿,我们批发给代理商的过程都是按规定执行,从代理商到加盟商不归我们管了。”刘金涛说,加盟商是独立组织,并非双汇人员,跟双汇只是合作关系。“甚至有的加盟商跟代理商关系好的,开着三轮车、摩托车拿点儿肉就回来了,有这种情况。”刘金涛说。“加盟商、代理商之间距离很短的,我们要求最好冷链运输。如果短时间内运输能保证不变质送到加盟商那儿也可以。”刘金涛说。

【工商说法】 宣称“全程冷链”涉嫌虚假宣传

一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双汇这种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宣传的是冷鲜肉冷链生产、冷链配送、冷链销售全程冷链。而在实际运作中,配送冷鲜肉的车并没有冷库。“从广告法的角度看这是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强行派送行为涉嫌强制交易

对于强行派送冷冻肉的行为,一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若事情属实,这种行为涉嫌强制交易。该人士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强制交易行为主要的7种情形中就有一条: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若强行派送行为属实就符合这一条,就涉嫌强制交易。”该人士说。

[编辑:西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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