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 专家:条款应细化
2019-01-25 15:59:12  |  中国新闻网  |  冷桂玉

贵州近日公布《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人民币,下同),不清理狗便最高罚款500元。此新规引发网友热议:“小区里经常看到有人不清理的狗便,点赞!”“罚款太高了!”“很好,可以减少犬只伤人。”

资料图:游客牵着小狗在贵阳十里河滩湿地公园踏春。 瞿宏伦 摄

《规定》明确,饲养人违反规定,没有立即将被犬只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饲养人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饲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资料图:泰迪。 宁南 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犬家庭越来越多,但是犬只伤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也引发了众多矛盾纠纷。

据媒体报道,杭州、深圳、西安等多个城市也出台了相关的犬类管理条例。其中,杭州市规定发现遛犬不牵绳行为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深圳市规定养犬人不按规定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处以500元罚款。而贵州近日出台的“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有网友称罚款过高,被称为“最严养犬令”。

本文共2页 12
更多关于【宠物】的新闻
[下篇文章] 年货市场忙 西藏民众齐迎藏历新年
[上篇文章] 西藏南部有强降雪 华北南部黄淮江淮有雾霾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