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达州男子申请驾驶证考科目三时死亡 谁之责?
2017-11-20 10:58:33  |  成都商报  |  张杨

律师:

查出死因

才能明确担责情况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介绍,通过整个事情来看,李超华在自己的身体条件证明表中,并没有申告自己患有心脏病,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李超华在驾考当中死亡,目前因为没有尸检,也没有具体的死因。如果是心脏出现疾病导致死亡,并且自己隐瞒病情报考驾照,责任应在李超华本人。报名的驾校提供培训服务,考试的驾校提供考试服务,在整个过程中,报名的驾校和考试点驾校从法律程序上不存在责任。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介绍,从整个事情的经过看,必须要对死者进行尸检,拿到尸检报告之后,才能进行客观性的责任判断。从目前情况看,事件最终的走向有两种可能。一是家属配合警方做尸检,查出死因后,按照法律程序,驾校、考试的驾校以及死者本人负责多少,才能进一步明确;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家属放弃死者尸检,存在举证不力。如最终查不出死亡原因,整个事情由谁担责便说不清。

成都商报记者 张杨

本文共3页 123
更多关于【安全】的新闻
[下篇文章] 林芝6.9级地震为何无伤亡?人口密度低 新房质量好
[上篇文章] 成都高新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出炉:800多公里自行车交通网 700多公里步行交通网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