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江现代城的市民周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周先生于2014年8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40万20年还清的房贷,原以为进入2016年后房贷压力会小一点,能稍微喘口气,可他前几天接到银行短信却显示,本月需要缴纳的房贷竟然比上个月还多了几块钱,这让周先生非常疑惑,“去年不是5次降息么,我的房贷怎么反倒是比以前还多了?”
带着疑问,泸州新闻网记者近日走访咨询市内多家银行了解到,尽管许多银行都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但部分贷款购房者在1月份恐怕不能立刻享受到降息带来的实惠,尤其是1月还款时间较为靠前的市民,很容易暂时出现不降反增的情况。
原因
银行实行“分段计息”扣款
那么,为什么贷款利率调低,这个月的还款金额反而上升了?泸州一家国有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王先生解释称,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是因为银行对调息后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贷利率执行日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两个阶段,以新旧两种利率来计算贷款人新一年1月份的月供。以每月10日为贷款扣款日为例,2016年1月月供利息包括了2015年12月最后21天的以旧利率计算的利息和1月份前10天的以新利率计算的利息,因此,1月份房贷利息下降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