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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房产28条”5月实施 农民进城购房每平米享200元补助
2015-04-28 15:37:18  |  华西城市读本  |  李华刚

支持合理融资

金融机构可获6%的财政补助

    在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贷款方面,本次《泸州房产28条》提出,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泸州购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没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和贷款发放时间均在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由泸州本级财政按照实际发放符合规定条件贷款金额的6%,给于一次性补助。

    业内人士指出,本条针对金融机构的补助政策,将极大地提高银行的放贷金额和放款速度,在这5个月的政策时间内,金融机构极有可能继续出台相应的房贷优惠措施。

鼓励进城购房

每平方米可享200元的补助

    《泸州房产28条》提出,农村居民在城镇有固定生活来源,允许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已在城镇购房但户籍暂未迁出,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到城镇购房入户,其子女享受购房居住小区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同等待遇。

    最令人兴奋的其中一条措施是,农村居民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从5月1日起,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也就是说,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将获得2万元的补助。除此以外,其他居民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而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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