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权,这些资金将用于处理环境污染以及开发新型的清洁能源。而碳排放指标(CER)的销售收入是一笔相当可观的现金回笼,将大大增强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
由此可见,能效贷款的核心是关注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和项目本身的受益,而非一味依赖抵押物的变现。国内最早开展该项业务的兴业银行,其能效信贷余额已经超过100亿元,但从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有预测表明,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将在15%以上,至2015年末,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国家发改委预测,“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高达2.37万亿元。
在如此巨大的发展潜力之下,能效信贷前景必然十分广阔,对银行机构而言将成为一大商业蓝海。
除此之外,监管层还将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减少风险权重。同时,允许银行通过批发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并不计入存贷比及合意贷款规模,扩大能效信贷的融资来源。
可以预见,未来环境保护不仅会有政府层面的支持,金融市场也将成为治理环境、引导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值得注意是,鉴于能效信贷的市场主体、交易结构都十分复杂,银行业开展此类业务要注重多环节防控风险。企业的技术能否做到节能、能否准确测算、施工单位是否有核心技术、节能收益如何计算和分享,都将是银行审批时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