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针对农民的资金需求,以及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政策和形势,山东省联社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与省财政厅、农业厅和粮食局联合下发《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在信贷投放上,加大资金倾斜力度,严格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指导计划和监管要求,实现涉农贷款的“两个不低于”,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养殖户、特色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截至目前,全省农信社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389.35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3.86万个;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余额680.8亿元,支持龙头企业2.3万个。支持家庭农场8400家,贷款余额16.9亿元。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在利率优惠方面,山东农信始终坚持让利于民,积极推行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对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及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涉农信贷需求,科学确定客户贷款利率定价,实施利率优惠。
山东省农信社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针对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开展银企、政企座谈,对讲信用、有潜力、资金暂时困难的老客户,适当给予宽限期,做到不停、抽贷,积极开发推广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方式,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采取灵活的形式、优惠的利率、高效的服务。同时,完善信用评级制度,根据小微企业特点分行业开发评级指标体系,规范小企业评级授信流程,提高联合评级授信效率,全面开展评级授信活动。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营销,实行业务调查、审查、审批集中管理的“一站式”服务,规范简化业务操作,有效缩短管理链条,畅通企业贷款通道。截至2014年三季度,全省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14.4亿元,比年初增加565亿元。目前,已累计支持小微型企业3.63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