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陕西,其他一些省份对于省级联社的改革似乎也偏向于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模式。
有消息称,目前山东省也有意对全省农商行进行改造升级。其具体做法是,要求本省所属国有大型企业对相应农商行注入资本,占股比例最高达到10%,可以享受分红但不能参与农商行具体的业务经营。不过,据知情人士向《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透露,此方案已经遭到银监会否决。“有好几个省早就想这么做,银监会都没有同意,陕西之所以能做到是动用了非市场化的力量。”
据接近银监会人士表示,起初银监会认为陕西省政府方面持股比例过高,不太愿意批复。但最后在更高级别部门协调下,秦农银行得以获得批复。他表示,目前高层对新设立的银行有两点关注,一是是否成为自我融资的载体;二是增量改革要达到多大量才能对传统银行构成正向冲击。
专家不同声音
“中国缺的是草根金融,而不是大银行,要搞大银行我们已经有农行和农发行了。”一位长期关注农信社改革的业内专家向记者表达了他对于上述模式的担忧。
在他看来,对于基层农信机构的管理,应该把自律、监管和行政协调的职能交由银行业协会、银监局和地方金融办来行使。联社更应该朝着金融服务公司的方向发展,为基层行社提供专业的统计、技术和培训服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出现大量的权责重叠,直接影响到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
而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对于省联社改革的看法则更倾向于:以省为单位,基层行社和省联社作为一个整体。联社在扮演监督和服务角色的同时,开展一些基层行社做不了的业务,形成分工合作的机制。他建议各个地方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接受省联社的管理,不愿意接受的部分农商行可独立发展、自负盈亏。“形成个别农商行独立,其他农商行相互联合的局面。”他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