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成都市销售,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登记上牌,并禁止上路行驶。消费者因购买未纳入产品目录或者与产品目录技术参数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无法办理车辆登记的,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退货、更换。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1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1月1日至3日,该中心共受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消费咨询投诉8件,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的举报2件。被举报的经营户经营地址分别位于崇州和新都。经现场调查核实,崇州的商家并未违规销售;新都有1家经营户涉嫌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该案正在调查核实中。
需要关注《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并不仅仅是经营户,记者了解到,近日有一些电动自行车主就因为购买了不在目录内的“电马儿”而无法上牌。
在成都市交警三分局门口上牌点等处记者看到,一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刚把车推到上牌点,一名工作人员就主动上前说,“这辆车从外观看应该是合规的标准车,但成都市的首批目录里暂时没有这个牌子,你过段时间再来看看吧。如果今天非要上牌,那就只有登记为超标车,领取临时通行证,很不划算。”
根据首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共有34家生产企业12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暂未进入目录的车,在剩下的半年中是否有机会被纳入?对此,工作人员建议车主尽快联系销售点或直接联系生产厂家,要求厂家尽快将合规车信息向成都市工商局等部门申请备案,尽早列入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