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在2013年10月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快铁路高速公路民用机场建设实施意见任务分解通知》,按照国家新建支线机场项目全额资本金的要求,除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省内配套解决。除省政府补助外,机场所在地的州、市政府负责新建、改扩建机场征地拆迁、场外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
民航研究专家綦琪表示,地方政府兴建支线机场是一种商业行为,省政府的补贴属于额外支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借贷以及向民航局申请补贴等多种融资方式解决机场建设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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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云南省政府在《意见》中明确该项资金基本来源为:2014年~2017年,由云南省财政厅每年从巫家坝机场土地处置收入和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2亿元;从省政府入股的东航云南公司、祥鹏航空公司股金分红当年开始,提取股金分红的50%用于国际航线培育。同时,对新开通的国际航班,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起降费、停场费、安检费、旅客服务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省国资委目前对于祥鹏航空持股13.32%,2012年祥鹏航空净利润2.33亿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利润1.98亿元。云南省国资委以现金出资方式对东航持股35%,东方航空2012年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东航云南公司净利润为4.26亿元。
不过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云南省国资委并未直接持有海南航空(祥鹏航空控股股东)或东方航空股权,具体的股金分红难以通过上市公司财报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