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置后遗症
案件最初爆发时,民间的一些“暴发户”心理增加了案件的“不了了之”:有瞒着家人借出钱的人不敢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案件的处理变得“简单”。不过,一些被借钱者并非如此简单,事后,他们联合起来进行了自发调查,却发现其中的诸多“蹊跷”。
为讨回欠债,债权人们把所有能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都跑个遍,但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期间,地方政府均表示,此事件归兴化公安局经侦大队管辖,由其决定是否立案调查。“正在调查了解中”,是经侦大队负责人的答复。
事实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往往都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且在之前持续几年的借贷还款中“信守承诺”,以获取高度诚信,后期则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卷款消失。
江苏省金融维稳办公室在一份总结材料中,对地方近些年的多起非法集资案进行了梳理,发现诸多共同之处:集资者大多利用欺骗手段集资;资金没有科学合理运用;以高收益为主要手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资金使用过程缺乏监督制约;集资资金没有风险化解机制;广大投资者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和风险判别能力等。
以龙达案件的现有处理进程看,债权人们被告知:到法院告,胜诉没问题,但得不到实惠,因为“钱不见了”。有的嫌疑人被判无期徒刑,但始终不拿钱出来减刑;甚至,即使是有嫌疑人的担保还款承诺,其每年能得到的钱相对借款几乎为零。
“焦姚夫妇被抓,在拘留所只有4天,就因为生病被放了出来,警察可不敢承担这种风险”,一位债权人说。在地方的其他案件中,刘林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了类似事实。
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闫海峰教授表示,判断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特点:放贷人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没有经过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允许,包含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闫指出,然而从近些年全国各地的实践案件看,“当出现大规模上访、出现死亡事件”后,民间融资行为就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案,公安机关才会对此立案查处。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近些年所处理的非法集资案显示,各地的做法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借条就算,有的就无效,非常混乱,处理中以关系和维稳需求为第一考虑。”
诸多地方政府在案件发生时采取强力措施,事件往往趋于平静。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债权问题难以结局,诸多事件又快速进入爆发期。因为隐患并未根除。无休止的等待,正在成为下一次风暴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