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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欺诈”样本绿大地 云南女首富何学葵领刑10年
2013-02-18 10:48:24  |  中国经济网  |  邹光祥

不幸中的万幸是,在绿大地案中,何学葵等人还未来得及套现,享受财富暴增的人生便被抓获,股民的血汗钱在最后时刻才未流入私人腰包。

附:绿大地“欺诈案”罪名

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绿大地罚金:1040万元

何学葵:判刑10年,处罚金60万元

蒋凯西:判刑6年,处罚金30万元

庞明星:判刑5年,处罚金30万元

赵海丽:判刑5年,处罚金30万元

赵海艳:判刑2年零3个月,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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