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模式多样化
《新方案》列举了六种建设模式。1.政府投资建设模式。即由各地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和管理公租房。各地政府也可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租房。2.社会投资建设模式。即由政府有偿提供土地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由房地产开发等各类企业或其他投资机构出资建设公租房。3.单位自筹建设模式。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或与拥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单位合作建设公租房。4.开发项目配建模式。即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进行“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时,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5.产业园区集中配建模式。即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由政府直接配建或引导投资主体建设公租房。6.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模式。
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
今后还将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从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准入管理。依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对公租房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实行登记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被退出。《新方案》将通过鼓励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强化合同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