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并将数据治理情况与公司治理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
监管部门新政出台的背景主要是数据质量存在较多问题,表现为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欠缺,时效性和适应性不足等问题。
作为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笔者发觉数据治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现就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粗浅思考如下,供参考。
一、数据源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人员问题
1.录入要素随意性强
一些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一线数据录入人员在录入数据时没有根据系统录入要素要求,随意录入,想怎么录就怎么录。如贷款信息录入时,借款人地址为修文县龙场镇城北村三组,但系统录入城北三组等情况。统计人员取数时发现客户地址不符合农户贷款的定义,未填报涉农贷款,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由点到面,会影响到贷款主体数据的报送,影响整个行业的贷款需求统计。
2.统计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近年来,统计工作虽然得到了加强,统计工作在利用互联网及智能电脑计算的基础上,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是在数据准确性及分析能力上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一些县级农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基层统计工作中仍然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弱、工作任务繁重、编制人数少,呈现出一人兼几个岗位现状,导致出现顾此失彼,工作难以精益求精,甚至出现到最后截止期限才勉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3.统计人员不固定
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业务素质及水平不高。有些农商银行在统计人员的选调和安排使用上有随意性,有些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刚熟悉了,又被换到其它岗位去,导致统计工作不衔接。同时部分统计人员本身也不愿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钻研统计业务知识,特别是由于统计人员兼职多,忙于其他工作,往往对统计工作的业务知识缺乏,对一些统计指标和统计口径理解不够透彻,一定程度上使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影响。
(二)系统问题
目前使用的信贷系统,没有对系统进行梳理,录入系统的数据得不到校验。如用途为房屋装修,行业选择个人购房贷款,系统不会提示错误,不能自动校验等,导致系统提取上报数据错误。
(三)部门协作不畅通
统计部门作为统计汇总单位,需要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但有时因部门之间沟通不畅通,统计部门需要部门数据时有时会“碰壁”,导致工作效率低,统计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