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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走在全国前列
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方面,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原则,对扶贫新村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对农房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和指导;开展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工作,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土坯结构农房安全隐患。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和巴山新居等住房安全工程,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农房设计、图纸设计和住房建设安全监督工作,克服盲目攀比和贪大求洋,防止因建房而债台高筑。
此外,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农村地区缺乏技术力量,传统方式建房不达标的情况,四川省率先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农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农房建设的有序、高效、安全等有法可依,走在全国前列。
本报记者 王雪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