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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名男子醉酒后回到租住的小区,无故敲打电梯外的液晶显示屏,遭到保安制止后,又邀人将保安班长打伤。19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赔偿伤者6.3万元损失后,该院日前从轻对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龙先军及另一名被告进行了判决。
2015年11月25日晚上,男子龙先军与朋友徐福等人在顺庆区一家歌城唱歌喝酒。随后,喝得酩酊大醉的龙先军提前离开了徐福等人,打车回到了自己所住的小区。
龙先军在电梯口等电梯时,因醉酒后兴奋,便捏起拳头向电梯口的液晶显示屏敲打了几下。正在值班的保安薛树林见状,便上前劝龙先军不要这样,二人产生争执。值班班长黄杰巡逻到这里,劝说无果,便与薛树林一起回到监控室。
醉酒的龙先军不依不饶,也跟着走进去,并在监控室内大吵大闹,一直不肯出去。这时,先前与龙先军一起喝酒的徐福给他打电话,龙先军便说:“我被人打了,你快带几个人过来!”随后徐福立刻带人赶到龙先军所住的小区,对黄杰实施殴打,小区群众赶来制止后才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