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这些摇摇车已经‘升级’了,越来越惊险刺激,存在这么多年竟然没有相关标准,实在说不过去……”2月16日,四川日报民情热线对市面上存在的摇摇车多为“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新闻进行报道后,不少网友留言表示,虽然摇摇车满街都是,但不能让其处于监管“真空”,“难道非要等到孩子出事后,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吗?”
2月21日,记者带着网友和读者的疑问,采访了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他建议,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要谨慎选择摇摇车,同时,四川省消委会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也将呼吁标准制定的相关部门出台强制性标准。
建议
谨慎选择摇摇车
“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是消法赋予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肖向荣说,无论是超市,还是药店、母婴店,只要对儿童摇摇车进行收费,都是经营行为,都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当地消委会或行政部门投诉,甚至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肖向荣强调,“三无”产品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存在着较大风险。“首先,在消费维权领域,按照经营者先行赔付的原则,如果确实是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可能无法向其上游的生产者追责;其次,对消费者而言,‘三无’产品本身的质量风险较高,虽然可以向经营者索赔,但一旦造成伤害损失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