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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受威胁程度‘降级’的依据,是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野生种群数量、栖息地面积变化趋势。IUCN认为大熊猫不再濒危,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当前和过去大熊猫保护工作的肯定。”据四川省林业厅野保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内,野生动物保护等级的依据为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宝大熊猫的保护等级自然是一级。而在国际上,受到各国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调整大熊猫的受威胁等级,不会影响我国对大熊猫的保护力度。”
国家林业局: 降低大熊猫保护等级为时过早
对此,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5日称,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
这位负责人表示,大熊猫是濒危物种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栖息地破碎化仍是威胁其生存的主要因素,部分局域种群仍面临生存风险。大熊猫仅分布于川、陕、甘三省的狭窄地区,由于自然隔离和人为干扰等因素影响,大熊猫野外种群被分割成33个局域种群。个体数量小于30只、具有灭绝风险的种群有22个,个体数量小于10只、具有高度灭绝风险的局域种群有18个。
二是种群交流状况有待改善。受栖息地破碎化影响,大熊猫局域种群基因交流受阻。加之地域和管理体制的影响,各大熊猫圈养单位圈养个体间的基因交流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大熊猫基因交流,以保持整个种群的遗传多样性,维持种群生存活力。
三是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未来大熊猫赖以生存的竹林中有三分之一可能会消失,将对大熊猫的生存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