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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世界环境日前夕,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成绩单”,类似去年起实施的治霾激励金制度,今年将投入1亿元对市州治水进行考核激励;同时,透露本月将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则实行终身追究制。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质量“成绩单”和新举措——
每三年督察一轮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债”
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雪鸿表示,督察方案已经批准,将在本月启动。同时,从今年开始,四川将每三年左右对所辖21个市(州)督察一遍。
记者了解到,环保督察主要针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政部门,主要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督察结果还将移交四川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