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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称,被摊贩们反映的邱某某,系商业中心街开发商东能公司(现为君辉置业公司)的委托管理人。
五通桥区发改局回复称,商业中心街公共通道不属于开发商君辉置业公司管理范围。相关工作人员约见了君辉置业公司负责人及其委托管理人邱某某,明确告知其产权和管理范围,并明确“不准向商业中心街公共通道小商贩收取摊位费”。
随后,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对邱某某此举进行了批评教育。
部分尚未回复的网友问政
●6月8日,网友反映:岳池县顾县镇原粮站拍卖后,开发商修了商品房出售。部分购房户的房产证于去年末发放,但土地使用权证却迟迟不见。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此问题,让业主尽早拿到“双证”。
●6月3日,网友反映:新津县泰康西路常年拥堵,原因是道路两边都用于停车,建议将此道路改为单边停车,明码实价提高停车费用,解决该道路的拥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