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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在技侦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光勇、沈玉国、刘建波(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抓获归案。三人交代:2014年4月,李光勇、沈玉国、杨江才、刘建发等4人共同借资100万元,在会东县非法购买烟叶2436包97440公斤,因该批烟叶系陈旧烟叶且等级低,无法外销,遂产生了从川渝中烟集团公司“调包”获取优质烟的念头。随后,在2014年9月至10月3日期间,4人指使、安排驾驶员在运输川渝中烟集团公司烟叶过程中,多次趁夜深人静之时,雇佣人员将事先包装好的劣质烟叶调换川渝中烟集团公司优质烟叶,共计902.5包、36100公斤、价值253.2576万元。李光勇等人将所调换出的优质烟叶非法出售,非法获利53万余元。在此过程中,李光勇等人向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刘建波行贿4万元,向会理县“三益”公司质检辅助员张正平、向路飞夫妇行贿3万元,向参与盗窃、掉包优质烟叶的驾驶员共计支付“好处费”10.3万余元。
此后,专案组通过调查取证,收集、完善、固定相关证据,将李光勇、刘建发等3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