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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凉山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凉山公安十大警事,其中,凉山州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的“10·6”川渝中烟烟叶被盗案引人关注。该案是一起内外勾结,盗窃、掉包优质烟叶,以次充好、非法牟利,同时涉及非法经营、行贿、受贿等案中案的典型案例。该案侦破历时半年,涉案金额高达250余万元,摧毁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移送起诉38人,收缴涉案资金7万元,依法扣押劣质烟叶1325包、5.3万余公斤。
2014年10月,凉山州公安局接到川渝中烟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公司从会东县烟草公司购买的中桔三、中桔四等级原烟叶在运往会理县复烤厂期间被人“调包”587包,共计22584公斤,经初步估价,该批烟叶差价达95万余元。
凉山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州局经侦支队牵头,会理县公安局主办,会东、德昌、冕宁3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协作的“10·6”专案组。
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摸排并调取监控视频资料后,初步判断该案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内外勾结、里应外合的团伙案件,制定了“先查‘内鬼’、循线追踪、由内而外、追查到底”的案侦思路。2014年11月,专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会理县“三益”公司质检辅助员张正平、向路飞和李顺菊抓获。经审讯,三人对收受会理籍烟贩李光勇等人3万元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李光勇等人盗窃、调换、入库川渝中烟厂优质原烟叶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述了李光勇等人用钱财买通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刘建波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