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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5年内救助5000名,救助资金最高每人不超过3万元
救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经济困难的具有康复潜力和价值的0-6岁四川省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
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
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5000元
3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残联获悉,由省残联、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从今年起至2020年,四川省每年将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最高每人不超过3万元,每个残疾儿童不重复享受同一类型的救助。
根据方案,每年救助的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0-6岁残疾儿童中,“四大片区”的88个贫困县(市、区)700名,有贫困村的县(市、区)300名。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等经济困难的具有康复潜力和价值的0-6岁四川省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的具体内容包括: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脑瘫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助(已享受四川省政府民生工程脑瘫项目救助的脑瘫儿童不重复享受);为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及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脊柱侧弯、四肢畸形、多指症、肌无力等残疾儿童手术和康复训练给予补助;为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以及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为其他功能障碍以及因患重大疾病不及时救治则可能引起残疾的儿童手术、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各地根据专项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对经济特别困难、产生费用较高的残疾儿童可给予适当照顾。”省残联康复处负责人表示,残疾儿童康复专项救助资金按每人3万元进行筹集,所需资金纳入省与市县财政预算安排。救助标准按照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