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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0家)
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高新医院、唐都医院、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
贵州省(2家)
贵州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3省新农合跨省结报补偿标准
四川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照就医地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促销目录。报销方案有两种,一是邻近四川的省市,按照分级诊疗的相关要求,需转诊到陕西、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保底报销医疗总费用的15%;二是远离四川的省市,可直接到陕西、贵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不保底报销。
陕西省跨省费用报销方案:参合患者在四川、贵州联网试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具体标准如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500元、5000元;补偿比分别为80%、60%、40%。 大病医疗保险有何补偿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地区,参合人员在新农合普通补偿政策基础上,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标准(具体以统筹地公布方案为准)的部分,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再次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