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看结果
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根本解决
细致。这是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乐山市督察意见的最大特点。
督察指出,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乐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56.5%;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别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25.9%、20.8%。岷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大渡河、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2016年,岷江河口渡口出境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Ⅴ类上升为2016年的Ⅲ类。
但同时,督察组表示,乐山市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罗列问题如下:针对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体现在对四川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严重滞后,11个项目未按期完成,8个项目至今未建成投运;峨眉山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8万吨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进水浓度极低,无法正常运行。
督察组在乐山全市清理出政府投资违法违规项目370个,并发现还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此外,乐山市还面临着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