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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拖鞋开车
还不带行驶证
8月3日,泸州交警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纳溪区花田酒地景区漂流项目有一辆号牌为川E52118的“营转非”客车正在接送游客,驾驶人未随身携带车辆行驶证和保险检验合格标志,同时穿拖鞋驾车。民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处罚。
逾期未检不买保险
顶格处罚
8月9日,南充交警在国道212线潆溪4S店(何家观收费站)例行检查,发现一辆号牌为川RCC941的出租车属“营转非”车辆,驾驶人李刚有未携带行驶证、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三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并暂扣其驾驶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