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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今年成都市将先期试点启动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通过一个公用的地下隧道空间,将原本架设在地面、敷设在地下的各类公用管线集于一处,便于维修。由于它实施了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可改变以往各种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混乱局面,也避免了反复开挖的情况。
在此次四川省下发的《意见》中,也提出了要推进有条件的城市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道路改造,积极开展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2014年底前,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南充市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7年底前,推动有条件的设市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试点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试点城市应引导相关单位组建股份制公司,扩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渠道;或组建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行管理单位。
试点城市要统筹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研究制订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等制度。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相关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
《意见》还提出,将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市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地下管线的投资和建设。结合当地实际,试点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