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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下管线建设
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
规划方面,《意见》指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统筹考虑地下管线与城镇现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加强与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交通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间的协调。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四川省将对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施工企业必须按确定的放线区位进行施工,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等“野蛮开挖”行为。《意见》还提出,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和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在制订市政道路建设、维修和改造年度计划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便其指导管线业主单位相应制订各专业管线年度计划,并与市政道路建设年度计划同步实施。城镇地下管线建设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建立健全市政道路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减少“马路拉链”现象。
在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产权单位积极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理。同时要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清理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和“无主”地下管线,并限期整改或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