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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凌晨1时,四川宜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事件造成1人当场死亡,乘客和参与救援群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共计77人,其中重症3人、危重9人。其中,有1人因伤势较轻已出院返家。
通报称,12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宜宾市公交公司一车牌号为川Q18757的14路公交车,在行驶至该市城区南门桥时突然发生燃烧,造成交通中断。事件发生后,公安、交通、消防、医疗、应急、安监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躺在医院的伤者杨爱芝回忆称,事发时自己与孙女坐在14路公交车的最后一排,车行至南门桥中间时,前面突然起火了。“孙女拉开窗户,自己直接将其推出窗外。”杨爱芝说,火是从车中间靠后燃起来的,当时车上坐满了人,还有许多站着的乘客,车门很快就打不开了,大家就通过窗户往外跳。
通报还称,受伤乘客及因救援受伤的民众被分别送到了宜宾市一、二、三医院,截至12日晚22时,还有76人仍在医院接受观察或治疗。其中男性20人,女性56人。伤者中最大的88岁,最小的仅有1岁零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