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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群体是一个有房产但相对贫困的群体,相对他们相对低下的退休金,房产就是一个固定的量,能不能把房产盘活,供老人养老支用?
“以房养老”的模式,其实在我国也并非新鲜事物,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个别金融机构曾自发兴起尝试,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凡在当地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超过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以将房产抵押给养老机构,自己则免费入住老年公寓,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养老机构。某股份制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推出了以房产为抵押的金融服务。
负责人:贷款额度可能要看他的房子评估价值,我们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70%左右做一个抵押率,我们现在也是按照每个月给客户最多两到五万元。
然而,在这几年的实际运行中,“以房养老”市场规模并不大,除少数金融机构开展外,大多机构仅仅在观望。即使已经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也是申请者寥寥无几。针对这样的新业务,很多老人也是顾虑重重,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
市民1:我跟儿子住在一起,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儿子住什么房子呀,这个房子的事情。很复杂的。
市民2:我也有儿有女,他们说实在的话,还眼巴巴看着我的房子,我不能把这个房子抵押给银行之后,我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以得到银行利息了,等我百年之后,房子给银行收走了,我的孩子不得骂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