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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落户
放开大中城市、小城镇限制
《意见》还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制度体系,有序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成都市在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的基础上,完善落户政策,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全面放开所有大中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持证者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关键词:行政区划
增城市建制,推进撤乡设镇
此次《意见》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合理调整增设城市建制,增加中小城市和城镇数量,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同时,深入推进撤乡设镇,探索扩权强镇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2013年,完成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