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凤凰县政府提供的资料,凤凰古城管理公司是由县政府独资铭城公司以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凤凰古城公司合作组建的,并非网上所说的“土地入股”,股份构成比例为49:51,其职能即为管理与服务,承担部分配套设施、基础建设任务,为凤凰古城、南华山、乡村游三大景区代售门票、代理营销。
而经营南华山的启盛(凤凰)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启胜旅游”)隶属于香港启盛集团。乡村游公司是原18家乡村游企业与铭城公司合作的股份公司。以上两家公司在三大景区的门票总收益中按合同分配收益,在凤凰古城管理公司中不占股份。
在凤凰古城门票政策出台前,这三家运营商实为竞争关系,主要“战斗方式”就是打“价格战”。
其中一家运营商的负责人说:“以前为几元钱争得脸红脖子粗,但我们再怎么努力,最终门票收入其实只占到了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每年营收的大部分钱去做了凤凰古城的营销、环境治理、保护,打个比方,正版商比不上盗版商,这公平吗?”
三家运营商最终坐在一起,进行了艰难的谈判。谈判从去年10月开始,终在今年的3月25日签约。
在这样一个平台下,门票收入在扣除5%的市场营销费用、2%的代理费以及政府的33元等费用后,由这三家运营商分配。其中,凤凰古城公司占到了65%,乡村游公司与启胜旅游分别占到17.5%。
县政府的资料说,收门票之后,利益的分配也是在各家公司受益范围之内,政府仅仅是依法征收税费,没有变化。
2012年凤凰旅游收入50多亿元,县政府方面称,政府依法从门票收入中提取的“两费一金”不足2000万元,不足以用于古城维护与管理。古城区内有挂牌保护的特色民居120栋、各类文物1万余件,加上消防整治、夜景亮化、街巷保洁、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每年维护和运行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