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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些看得见的好处背后,还有更多的基于权力自肥的“行政功利”:一是领导更容易受到重视和提拔;二是随着管理职能的扩大,可以多设一些机构,多一些编制人员,从而可以多安排一些职务和人员;三是水涨船高,所有当地公务员都可以获得高一等级的行政级别和工资补贴。但另一方面,“行政功利”会增加社会成本,名称更换带来的匾牌、公章、公文等的更新,也需要耗费一笔不菲的财政收入。
至于撤县设区,来自上级的冲动要更大,其可得的好处也较多。一是撤县设区之后,城市的“饼子”摊大了,各方面的统计数据会更加“好看”;二是撤县设区也是一个收权和收钱的过程,特别有利于盘活更多的土地资源,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城市建设的开发收益。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一是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迭次出现,城市病会继续蔓延和加重;二是“县域经济”活力可能下降,广东顺德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撤县设区后,顺德的经济总量已由之前的全国县域经济第一跌到了第三位。
无论是独立设置的市,还是城市下辖的区,本质上都是指区域载体功能较为完善、已经城市化的地方。撤县设区、撤县设市、撤镇设市,如果仅仅是拼凑,仅仅是为了“行政功利”,就会将“市”从城市属性中游离出去,丧失应有的基本意义。另外,一股脑地撤县设区,也与国家加大中小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化的质量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面对新一轮的撤县设市冲动,务必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保持应有的清醒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