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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法律禁止故发公文规范
郭化称,最近两年,随着乌木在眉山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一些自外地来眉山盗采、挖掘乌木的团伙越发猖獗。2012年6月,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眉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眉山市林业局、眉山市公安局四部门开始酝酿《通告》。
郭化坦言,当时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拿到都很棘手。因为这种情况是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国家也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该哪些部门来负责。各部门进行了商量,研究,经过多次讨论,随后,国土和水务部门也加入进来。“整得恼火得很,还到处取过经。”
最后,报请眉山市政府同意后,《通告》于2月8日正式下发。
市民观点
保护乌木&与民争利
对于《通告》,市民看法不一,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郭化表示,之前就考虑过争议,征求意见时,也有市民表示反对。“但赞成的远远超过反对者。”
赞成者称此举有利于保护乌木,而反对者则更多地表示不解。“连自家宅基地下的乌木也要归国有?挖出来就归国家,不挖就继续留在地下,那傻子才会去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