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中的万幸是,在绿大地案中,何学葵等人还未来得及套现,享受财富暴增的人生便被抓获,股民的血汗钱在最后时刻才未流入私人腰包。
附:绿大地“欺诈案”罪名
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绿大地罚金:1040万元
何学葵:判刑10年,处罚金60万元
蒋凯西:判刑6年,处罚金30万元
庞明星:判刑5年,处罚金30万元
赵海丽:判刑5年,处罚金30万元
赵海艳:判刑2年零3个月,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