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焦点二,检察院是否该予以抗诉?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被害方辩护律师陈维镖表示,一审后,作为和云南大关县法院同级的大关县检察院不予抗诉,所以才向上级昭通市检察院申请抗诉。陈维镖说,由于对量刑八年的结果不满意,不排除再次提出"抗诉"的可能。
陈维镖:对结果不满意,但是不是要抗诉,还要看被害人家属再考虑一下。即便是申请抗诉,云南大关县检察院可能也不会抗诉,可能最终还是要向昭通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洪道德介绍,检察院是否抗诉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判罚是否体现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意见。
洪道德:理论上来讲应该说最高人民法院这个量刑规范意见它是存在着逻辑上的一些问题的。大关县检察院认为法院5年已经比三年高出两年了,体现了从重所以他就没有抗诉。
焦点三,如何保障被害人一方的精神赔偿?
在一审前,作为四岁幼女的被害一方提出了80万元的精神赔偿,以及医疗费、交通费等五万元。但最终,经过法院对赔偿金额非诉讼调解,郭玉驰家最终愿意赔偿15万元。与被害一方所要求相距甚远。被害方辩护律师陈维镖说,目前,我国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精神损失赔偿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但希望通过此案有所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