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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海峰看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强县扩权中存在的问题,推行“省直管县”体制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比如,扩权后省辖市对扩权县支持力度减弱的问题,吴海峰认为,应该彻底取消市级资金配套机制,将由省辖市配套的资金全额由省级财政直接划拨给扩权县或从转移支付中弥补,从根本上解决部分配套资金悬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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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市)获603项权限
吴海峰的观点在扩权县向直管县的改革中得到体现。
“扩权”7年后的2011年6月底,河南省政府出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确定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10个县(市)为省政府直管县试点。
河南省政府出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中指出,10个直管县试点,享有除部分行政权之外全部省辖市权限,权限目录高达603项,具体内容涉及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各个部门。
此外,省直管县还将纳入省政府考评序列。这意味着,不管是红头文件备案还是依法行政考核,10个省直管县都将和省辖市享受同等待遇。有专家指出,权限的加码将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