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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绵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江油市“7·9”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3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3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7月9日11时许,位于绵阳江油的盘江大桥在洪水中垮塌,造成5人遇难。四川省委、省政府和绵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7月10日,绵阳市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式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9月下旬,经过司法鉴定,盘江大桥垮塌原因确定为“由调治构造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检察院会同绵阳市检察院抽调全市反渎干警50余人迅速成立专案组,深挖事件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
经过侦查,从7月26日至10月18日,绵阳市先后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绵阳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周兴、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刘国学、绵阳市公路管理处工程技术科副主任科员勾胤杰立案侦查;
对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任中华、江油市青莲镇城建办主任张鹏举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