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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自己摔倒
通报称,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
非洗澡受伤
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属敲诈勒索
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但因其已满70周岁,不予执行;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9岁娃娃搀扶老人,却被老人一把死死抓住,称自己是被娃娃撞倒,并要求赔偿医药费。事件拉锯5个多月后,无奈之下,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证清白(成都商报曾报道)。昨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蒋婆婆系自己摔倒。因敲诈勒索,公安机关给予了蒋婆婆和儿子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不过,考虑到蒋婆婆已年过7旬,行政拘留依法不予执行。
通报称,11月22日,达川区公安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婆婆,反被诬陷索赔”帖文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