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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山东选择20个县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这20个县(市)为:商河县、高青县、莱阳市、安丘市、金乡县、泗水县、郯城县、平邑县、宁阳县、莘县、冠县、曹县、鄄城县、夏津县、庆云县、惠民县、阳信县、利津县、荣成市、莒县。
和其他省份类似,山东的省管县试点,核心也是财政收入的划分。具体办法为:按照收入属地划分原则,中央和省级收入分享范围和比例不变,设区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市)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包括设区市在直管县(市)境内保留企业的收入。省级要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款补助单独核定下达到直管县(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全面推行省管县
技术上没有困难
“现在的交通设施和信息技术都非常发达,全面推行省管县在技术上没有任何困难。”王文章认为,全面推行省管县,理想的状况是一个省下辖四五十个县,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大量机构和官员,而且可以让县摆脱市级政府的干扰,壮大县域经济的发展。
对于市级政府的不断扩张,王文章认为,根本上是“官本位”作怪。“省管县能不能真正推行,关键在于中央有没有下定决心,打破官僚群体内部的利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