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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记者从南充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近日网媒曝“南充一官员之女未满14岁,出资入股农业合作社”等消息,南充有关方面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调查核实。
新闻回顾:
近日,记者接到一爆料,“在2012年5月11日,在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韩家村签订的共同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协议书中,一女子冯某生日为1998年8月24日,未满14岁少女出资6万元共同成立中泓农业合作社,冯某系南充某高中高一在校学生,是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的女儿。”近日,记者从嘉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其中泓农业合作社基本事实属实。
记者从爆料人提供的合伙协议书中了解到,冯某身份证号码显示:51130219980824XXXX。其签订协议书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该爆料人称当日签订协议书时,当事人冯某未出席,是其身为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的父亲代签。记者又在爆料人提供的合作协议书中了解到,第六条中发现丙方责任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争取相关资金等工作。第六条第三点国家补贴盈余分配规定:除去所有实际开支和预算支出,剩余部分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
民众质疑:未满14岁能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名“笑看社会”说:“现实社会中,未满14周具备承担法律约定吗?”
网民“千江有水千江月”在爆料人的帖子中回复到道:“其行为是否,是不是因为该行政官员为躲避风险,逃避责任,故意签署其子女名字。”
记者实地走访中泓农业合作社,中泓农业合作社一位陈氏员工告诉记者:“从中泓农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合伙人冯某从来未到现场一次。”